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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老闆交代的工作要做完才能離職~ [打印本頁]

作者: 左邪劍    時間: 2020-7-15 05:48 PM     標題: 老闆交代的工作要做完才能離職~

繼上次~平時不重視品保,出事了找品保
在這裡聽取了各位大大的意見後~
在機緣巧合之下找到了新工作~
就毫不猶豫的提離職了!!
明天就要離職了!
今天才在跟我說!
老闆交代你的工作要完成才可以離職~
工作上的交接,接手人要學會才可以離開~
直接無視她~直接跟他說我提離職時就跟你說時間了~
當時你也沒反對~
結果跟我說她沒聽清楚~
我再次跟她說我就是到明天~
又跟我說~
老闆交代你的工作要完成才可以離職~
工作上的交接,接手人要學會才可以離開~
我回沒辦法就是明天~結束這回合~

嘖嘖~這主管真是不知道怎麼上去的~
可能是戲棚下站久那種吧~
勞工離職只需要預告並不需要資方同意這個也不懂~
交接也僅僅是義務不是責任~
就算我不交接你也不能怎樣~
都當主管了~條文也去了解一下吧!!

再說要人技藝傳承下來也不會用人情勸說~
老子可是帶藝入門的可不是來這裡才學的!
哪來的自信人家一定要教~

還好只待了幾個月就閃人了~

祝福繼任者與後進者可以平安順遂~哈


補充內容 (2020-7-17 12:09 AM):
昨天到了最後還是不斷的威脅!
說什麼違反勞基法拉~
老闆認識很多人拉~
實在是~
作者: 13F    時間: 2020-7-15 09:09 PM

辛苦了~好聚好散.不用生氣.
祝福樓主可以找到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好工作.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20-7-16 12:16 PM

根據統計有九成八的企業都已找到人才
台灣失業率快要接近零
是好現象
且企業主也找到他們所中意的人才
真不知道人力銀行一堆是在PO什麼
是在打廣告嗎
有誰知道
作者: kgj3388    時間: 2020-7-17 03:27 AM

工作就是這樣 關係沒破裂吃回頭草有機會,假如下定決心這輩子不會回頭老東家

就不用想太多離開只是順間,繼續下去也只是彼此怨恨值不段加深

公司章程 離職程序僅供參考,因為他想要你走時 一天也不會給你緩一緩
作者: block2009    時間: 2020-7-17 07:59 AM

要離職就離職吧!!
若是主管自己本身問題就不用理會他
就算交接主管會自己處理
之前離開時主管還來問我事情要怎麼解決
那時手邊新工作較繁雜就不太理他請自行處理
從此就沒有再聯絡了
作者: onepiece10ve    時間: 2020-7-17 03:39 PM

其實沒有規定要交接完成,如果公司一直找不到人,不就永遠走不了
作者: sunboy4    時間: 2020-7-17 05:49 PM

本帖最後由 sunboy4 於 2020-7-17 05:49 PM 編輯

老闆交代你的工作要完成才可以離職
其實這個可以看當初進公司的時候
有沒有簽這條款
如果沒有那就不用理會
加上以後一定不會回去就依勞動局規定
對方用口頭說也不用遵守 因為沒有白紙黑字就不是用嘴巴說的算
交接也不是對方說的那樣
如果公司1~2年都找不到人
那你不就不能離職!?

作者: EYLkid    時間: 2020-7-18 08:11 AM

一切按勞動局規定走就OK,無需理會主管的無理要求。
更何況什麼叫"老闆交代的工作要做完"有定義嗎?如果一直說您沒做完,不就永遠做不完。
您的主管只是想硬凹您。不要理她。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20-7-19 06:51 AM

如無損害資方有形或無形資產,資方是無權對勞方扣錢、扣人,很多不良企業
常常利用沒按照離職手續辦理離職等理由施壓勞方,這都是欺負勞工是弱勢一
群,閣下等到薪水結清後才算是真正的離職!
作者: pilot0123    時間: 2020-7-19 11:23 PM

員工跟公司的關係是法律關係, 不管對公司多不爽該有的規矩還是要遵守,離職有離職的規定至少依勞基法規定提出是比較好的
作者: pilot0123    時間: 2020-7-19 11:27 PM

依法定期限提出離職,公司沒人交接,就交接給主管
這樣做應該就可以了
作者: nsy5024    時間: 2020-7-20 10:35 AM

依照正常的程序
就看你公司規模的大小,以及你往後在同性質會不會碰壁(包含老闆的打壓之類的)
盡可能和老闆、人資說清楚,最主要大公司會有人資作詢問再透過主管做審核
因為曾經有聽過別人的案例
在同行工作不同公司
結果兩個主管朋友聊天聊到人.....到姓名然後......聊到最後就說那個人我認識
就開始說他的不是.....另外一人就說他的工作態度就這樣子所以才待不久
就是八卦傳聞滿天飛,至於是不是事實我無法得知
(也是有當天離職當天交接,生產線的基本上都這樣)

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和氣生財,交接這個事情要離職前就可以找個人交接
重點要是相同的性質有多人在做的話,你就要交接給同事你處理到哪裡
至於新人就稍微和他交接sop和最基礎的
以免日後影響你在這塊領域的發展
甚至你要新面試的公司剛好又和前老闆有認識就很尷尬了
有些老闆喜歡能力強的人品怎樣他不管
有些則相反

所以俗話說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個並非無道理的
加油!!!

作者: IF003    時間: 2020-7-21 04:00 PM

在這只能說好聚好散!

畢竟台灣的工作很窄,有可能在另外的公司遇到這位主管的親朋好友!
我就曾經多次遇到"你在某某公司,你認識xxx嗎?他是我的同學(親戚)..."

個人習慣是把所有工作從接到到結束的各個階段(開會、打樣、試產、量產、維修...)等等過程中的問題處理都用一個個項目儲存。

這樣可以有幾項功能:
1.保護自己在以後有人質詢問題時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當下的做事方式。
2.離職時主管不會囉唆,且會希望你能留下或從別家公司回來。
3.在別家公司遇到主管的親朋好友,必定會幫你美言幾句。
4.養成習慣後,對任何工作接手都不會有問題。

所以好聚好散也是為了自己的未來著想喔!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0-7-22 01:20 PM

公司裁員就可以馬上走,離職就要交接。其實這個很不公平的。
作者: thaopopo    時間: 2020-7-22 03:22 PM

恭喜你找到新工作,不用理他交代的,只要你的離職日是依據勞基法,
任職滿幾年需交接幾日,時間到就跟他說掰掰。
雖然我常建議需好聚好散,但是現在慣老闆真的是無極限,做好做滿即可,
不需理會他的交代。
作者: max19811129    時間: 2020-7-22 04:33 PM

不是離職的最大嗎,幹馬還要交代的事做完才能走,有點不合理
作者: telall    時間: 2020-7-23 09:44 AM

有的公司入職好像會簽條款說一定要訓練完新人之類的要注意一下

恭喜你找到新工作
作者: turtlebaby533    時間: 2020-7-24 10:46 AM

如果主管很好 我沒薪水交接都可以
主管不好 我如果要離職她講什麼我都不會理她
作者: godair01    時間: 2020-7-24 04:48 PM

在勞基法規定的時間提出就沒問題了
管他說甚麼
作者: bosiaowu    時間: 2020-7-28 04:33 PM

。。。應該沒這規定吧。
通常不是一個月前就應該提交辭職信嗎?
主管不可能忘記吧? 還是以為你會因為威脅而收回辭呈?
(所以沒有把尋找替代當一回事,現在后悔了,呵呵)
除非樓主是馬上提交,這個很難說。。。
我公司的規定是一個月。不然需要支付一個月的”提早辭呈費“。
若遵照公司的規定走應該沒毛病。
祝跳槽愉快。
作者: aaaa4919    時間: 2020-7-28 09:46 PM

記得印象中
只要有提出辭呈
然後依照年資
好像是半個月到一個月的交接期

要是該公司一直沒找到人
那不就走不了了?
作者: pizza86    時間: 2020-7-29 06:03 PM

poloxok 發表於 2020-7-16 12:16 PM
根據統計有九成八的企業都已找到人才
台灣失業率快要接近零
是好現象

人力銀行PO的是因為~有跟企業打合約!! 時間未到不能撤!! 所以就算有PO也不一定有缺人!! 這就是為何!有時丟了履歷進去,遲遲沒有反應!! 就是人滿了阿
作者: chihchange    時間: 2020-8-1 06:21 PM

沒違反勞基法,不要被嚇到,離職工作沒人接,那是公司主管的事,
只要事前有照規定預告,就OK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20-8-7 10:11 PM

離職我的做法是發電子郵件給主管 人資 和自己的外部信箱! 寫明做到幾月幾號(符合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這樣也是保障自己!

交接是公司要處理的! 合法離職 不用理他!
作者: -阿傑-    時間: 2020-8-8 04:51 AM

不做最大 不用管他啦
雖然我常建議需好聚好散,
但是現在慣老闆真的是無極限,做好做滿即可
時間到準時走人
作者: boss13577    時間: 2020-8-8 03:21 PM

我離職
提早了20天跟老闆說
他也沒說什麼
也祝我新環境加油
作者: SWJH80291    時間: 2020-8-8 05:01 PM

勞基法沒有規定任內事物要完成才能離職的吧,通常都是各說各話,這種就不要給他留情面了,恐嚇你的部分,如果當初你有錄音下來,還能告他。
作者: 廖凱兒    時間: 2020-8-9 06:06 PM

不要吃回頭草其實也還好~~~
而且沒有那種要做完事情才能離職,
因為交代的工作永遠做不完~
作者: 050205    時間: 2020-8-9 07:59 PM

直接離職吧!!
主管自己本身有問題
manager = 免你做 (過太爽)
作者: markcoke    時間: 2020-8-20 11:20 PM

的確只要依照勞基法離職前提出預告的時間~
接下來要留多久就看閣下跟公司的關係如何了~
像我最近也要離職~索性把剩下的特休一併請完~
大概是這樣~
作者: black99sky    時間: 2020-8-30 10:49 PM

現在很多老闆都是任人為親 所以誕生出怎麼樣的主管都不意外
作者: 小誣    時間: 2020-8-31 03:22 AM

我笑了 老闆要人走時會跟你說緩緩嗎 還不是要你馬上滾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0-8-31 08:56 PM

我個人覺得有些公司對於員工非常的刻薄,等到員工受不了提出辭呈時又拼命的慰留,這種沒有人性的公司還是早點離開。
作者: TEDAY    時間: 2020-8-31 10:37 PM

老闆沒找到人就叫你做完不然不讓你辦離職手續
作者: qooqq696    時間: 2020-9-1 10:21 AM

這主管真是不會做人啊。
離職已經是既定事實,新人沒交接不會,對公司不利也不知道放低姿態。

像我以前主管,都客客氣氣的(至少表面上都很客氣啦),跟同事處的也不錯。就算離職,以前工作出了什麼問題,打個電話教一下,甚至當面支援一下,也不會去太計較。

所以做人真的很重要,尤其是主管以上階級的,會做人常常比會做事更重要。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0-9-2 11:14 PM

嗯~那都騙騙那些新人剛出社會的~老油條的員工根本就不會理會~ 還交接哩~ 光光聘用時你有拿出合約書來寫嗎~ 一堆人要離職大都是直接擺爛.. 後面的就是收拾爛攤的.. 我就接過一大堆缺料件缺資料的職務.. 靠他的爛公司還要求我要趕緊處理好那些問題.. 處理個屁..連東西我都沒看過我哪知道去哪找
作者: joino777    時間: 2020-9-5 12:43 PM

努性太強~台灣的主管都被老闆教育到奴性太強
作者: chihchange    時間: 2020-9-6 09:17 AM

工作沒交接完成,那是主管的問題,勞基法沒這規定
不要被唬住了
作者: jia_MAX    時間: 2020-9-7 09:13 PM

後手學不會就是公司的事情了,離職時間講了,公司自己運轉就要自己想辦法了這就是員工跟老闆差別
作者: nice19    時間: 2020-9-10 08:16 AM

很多公司都是會用這樣的方式來對待員工,但是其實這種事情是可以不用理公司的,因為公司有沒有把人找到,有沒有把新人訓練好,其實那是公司自己要去想辦法執行跟解決的事情,你只要有遵守勞基法的規定,有遵守在離職幾天前先跟公司通知好,那其實的就是要公司要想辦法處理的了。
公司有沒有要找人來交接你的工作,公司有沒有人找新人來交接你的事情,那是公司在他們的職訓練及培訓上應該且本來就應該要有制度的,沒有制度他們就要去反省他們哪裡出了問題,而不是你出了什麼問題,你的主管要你做些事情其實只有一件事很清楚,那就是他不懂你的工作內容,他也不知道你的工作內容,你離職了之後他無法馬上來去接下你的工作,那是他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你把你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至於要不要跟他撕破臉,這就是看你自己了,不過我自己是不會跟他撕破臉,我只會跟他好聲好氣的來去講這樣的事情,只會告訴他,我什麼時候離職,我什麼時候還有假會休完,有把離職手續跟離職前都有把工作內容做好,其實的你要不要找人來交接是你的事情,當然以後如果你自己有能力去當主管的時候,這樣的事情就要先用好,不然到時候你也會遇到相同的事情,當主管本來就應該要知道下屬所有的工作內容,這個是很正常而且應該要知道的事情,如果連自己下屬的工作內容都不知道而且無法解決的時候,那代表這個主管並不是很穩很基礎訓練上來的主管,這樣的主管其實也不用去跟,所以你自己遇到這樣的事情也剛好可以給自己一個學習的機會跟學習的借鏡,下次當你自己也是主管的時候,這樣的事情就不會再發生了,加油。
作者: kafkaV    時間: 2020-9-17 08:21 PM

勞工有照規定日離職預告就生效了
牠們不服就去告啊
我看牠們也不想紅吧
現在資訊流通那麼快速
這種會放話威脅的垃圾公司
早點離開才好
多待一天都是浪費生命
恭喜你脫離垃圾堆
作者: kcah    時間: 2020-10-21 12:50 PM

作爲個人的職業精神 交接固然要做好... 但是 老板也要配合...

交接 一兩個星期 估計也足夠了... 當然 最好平時 自己做的事情都做記錄 交接起來就比較方便...

我們離職前 一個月預告... 然後接下來全力的交接... 能交接多少就交接多少... 能交接完當然最理想...
作者: jia_MAX    時間: 2020-10-21 06:33 PM

員工走了~老闆就是也只能自己鼻子摸著阿,又沒跟公司簽甚麼合約
作者: bennett3147    時間: 2020-11-8 02:49 PM

不要撕破臉,能交接的儘量做。回頭草嘛,看狀況,除非真的有很好的誘因,不然離開就離開了!!
作者: key896028    時間: 2020-11-15 10:41 PM

pilot0123 發表於 2020-7-19 11:27 PM
依法定期限提出離職,公司沒人交接,就交接給主管
這樣做應該就可以了

因為主管不會   只會出嘴
不然主管會 還要等人學會做什麼
作者: sosohand    時間: 2020-11-16 09:02 AM

離職的人最大,時間到就走
根本不用理會新人會不會 他自己去培訓吧
作者: gaga64614    時間: 2020-11-23 11:12 PM

依法定期限提出離職,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了,你老闆只是嚇唬你而已
公司沒人交接是公司要去解決的事,不該由離職的人去承擔,
通常真找不到人,公司都是會拜託離職的人晚一兩個月再走,用軟的,不會硬來,
而如果可以的話,要離職的人儘量晚一點再走,因為業界滿小的,好聚好散,留給別人打聽
作者: uz15a    時間: 2020-11-24 04:48 PM

之前更換工作也是依照公司規定時間提出,但是很多老闆很奇怪,明明已提出辭呈了,還交代很多需要長時間才能完成的工作,當下真的會非常無言.所以,提出辭呈時一定要已正式MAIL提出並通知人資單位作為證據,就是為了避免老闆翻臉不認人,以各種理由刁難,這時候就可以拿MAIL找人資協助處理,一般就可以順利離職,也較不會撕破臉.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20-12-1 09:07 PM

老闆交代的工作要做完才能離職
他交代你這個月薪水要給他
作者: puck1232000    時間: 2020-12-3 04:37 PM

雖然未提前宣告(或宣告其過短)就離職真的違反勞基法,但是勞基法內卻沒有法條可以罰勞工的喔。勞基法是保障勞工的,不是保障雇主用的。

老闆認識很多人,我也認識很多人啊。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我也認識阿,但她不認識我而已。
作者: shagazn    時間: 2020-12-10 11:14 AM

這種話聽聽就好,勞基法就是在那兒,現在資訊媒體這麼發達,就不相信他真的認識這麼多人有用。幹話人人會說,走出大門才是見真章的時候。地球是很小的,相遇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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