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夫妻涉詐「狂捲40億」遭通緝20年!泰警闖曼谷豪宅逮獲][奇摩新聞][112.6.29]
涉嫌投資詐騙的64歲陳智燦、57歲劉美雪,遭台灣調查局通緝逾20年,近日在台泰警方聯手下,終於在泰國曼谷將夫妻倆逮獲,非法吸金高達40億元。陳智燦、劉美雪等人於2000年成立空頭公司「列治文」,謊稱是歐洲日內瓦集團(Europe Geneva Corporation)旗下列治文銀行的子公司,吸引大批投資人砸錢,受害民眾逾4000人、獲利高達40億新台幣。
詐騙惡行被揭發後,夫妻倆取得位於中美洲東北部國家貝里斯(Belize)的護照,並以貝里斯國籍身分於2018年7月潛逃至泰國,隨後更獲得當地特殊簽證「菁英簽證」取得長期居留權。
近日,泰國警方發現夫妻倆行跡鬼祟,進而鎖定展開調查,比對之下懷疑2人是台灣通緝犯,隨即通知台灣法務部調查局駐泰秘書,當時陳智燦與劉美雪已經收拾好行李,準備逃亡至新加坡,沒想到卻在曼谷邦納(bangna)的一棟豪華公寓裡遭到逮捕,結束這對亡命鴛鴦長達逾20年的逃亡生涯,目前台灣警方正與泰國警方協商,將2嫌遣返回台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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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詐騙集團不僅猖獗,而且還弘揚國際,不過這並不意外,畢竟台灣現在這個政府一直都在欺騙人民,本來就是詐騙集團學習的榜樣。
...<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搞不好人家是錢花完了 被逮回去可以去監獄享福阿 錢搞不好都藏在一些司法沒辦法討回來的灰色地帶的地方、送回來台灣關個幾年犯後態度良好提早假釋就繼續跑爽了{:46:} 如果從新聞看,會以為大快人心,終於被捕.
但是,想到台灣的法律特色...
交保候傳,100%.
哪怕羈押,也不會抓住到判決結束.
更不要妄想,賠償受害者這件事.
想想還是,對能逮捕犯人是好事.
希望司法有那麼一點用吧.
完. 這顯然跟民進黨的關係就不好了,不然會有全黨相挺修法除罪,管你捲了多少億…<br><br><br><br><br><div></div> 已經判刑了嗎?如果還沒有那還要好多年才可能入獄 罪犯輸出國欸,內政部跟外交部是不是有合作呀?
國內治安爛成這樣,罪犯還多到跑去泰國,警政署到底有沒有作用?一個警察每個月最少五六萬在養,結果只有高官或是鬧得見新聞的案子才急著破,三不五時新聞就報黃毒賭騙害死多少人,交通也管不好,奇怪民進黨剛上台的時候,我們的社會是這個樣子嗎? 沒抓到 爽一輩子
被抓到惹~ 爽後半輩子
被抓到惹~ 在國外可能會被判死刑 所以一定要選回台判刑,反正關個幾年假釋就出來惹~
爽後半輩子也是爽翻惹~
好嗎? 法律的衡平性還是不可不慎,要多加小心 20年了該爽該花的都用完了抓回來等役外監享清福是嗎?<br><br><br><br><br><div></div> 爽了20年啦~~~
那也夠了~~
反正回來也跟度假一樣~~
有錢有關係就能喬探監~~
休假還能回家休息~~
多爽!! 4000人 ??? 吸金 40億 新台幣 ???
受害者每人平均 100萬
真它媽缺德 !!! 重點是這個40 億元 有沒有要還給被害人 被詐騙的人
有沒有?
不然關到死 讓他不能花 物價高漲
善輛普通老百姓做一輩子正當工作領薪水買不起房
於是殺頭生意有人做越來越多人做詐騙 搞不好人家是錢花完了
被逮回去可以去監獄免錢的<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