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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AndGet 發表於 2020-2-13 07:57 PM

[邏輯推理]要如何才能識破同居人的謊言?

本帖最後由 GoAndGet 於 2020-2-22 10:35 PM 編輯

明修在12月22日被人發現陳屍在家中。警方趕到現場後,開始調查。警方初步調查結果如下:

1. 現場發現了大量被丟棄的安眠藥包裝,驗屍結果也顯示明修體內含有過量安眠藥,因此確定明修是服用過量安眠藥致死。
2. 明修死亡時間約為三天前。
3. 桌上有一張紙,上面只有用電腦打的一行字:「生無可戀,死而後快。」
4. 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痕跡,也沒有任何東西被破壞,就連位於客廳的大水族箱也是。此外,也查不出有從外面入侵的痕跡。

警方初步先將本案定調為自殺,再繼續調查死者的自殺動機,但隨後警方就遭到死者父母強烈抗議。「我的兒子怎麼可能自殺!你們警察到底在幹什麼!」明修的父親怒吼道。「如果不是被那女人鬼迷心竅,也不會變成這樣...」明修的母親老淚縱橫說道。「那女人?」負責本案的王警官問。「就是她呀!霓美!為了那狐狸精,我的兒子花了大把金錢,就為了討她歡心。當初也是不顧我們兩個老人家的反對,硬是要在市區精華區買房子,還說什麼要共築兩人愛的天堂!一定是那個蛇蠍女害死他的!」「您這樣說,有任何根據嗎?」「當然有!我兒子跟那女人互相投保了巨額保險金,要是其中一人死了,受益人就是另一人,這也是那女人提出來的!而且投保到現在也不過一個月而已,這絕對有鬼!」王警官聽了之後,便開始調查,結果發現明修確實有個叫霓美的同居人,而霓美的確相當拜金,保險的事也和明修母親的證詞相符。更重要的是,房子的鑰匙也就只有明修和霓美有。「如果真是霓美行兇,她確實可以直接進入屋裡,也能在明修毫無防備的狀態下殺掉明修...」

警方找到霓美並進行偵訊,但是沒什麼成果。偵訊內容大略如下:

王警官:妳這三天人在哪裡?
霓美:在外地辦事。
王警官:為什麼不在家裡住?
霓美:因為是要去很遠的地方辦事,沒辦法在家裡住。
王警官:那妳也沒有途中折返回家嗎?
霓美:沒有。

雖然霓美並沒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但目前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在明修死亡時她是在場的。「我知道伯父伯母不認同我,但我是真心愛明修的呀!」霓美眼眶泛紅地說。「我們當初就是因為個性和興趣相合才會交往的,本來還想著要共度餘生,怎麼會變成這樣...」說罷,霓美開始哭了起來。「妳說興趣相合...也包括養魚嗎?」「是呀,你看,這些魚是我們兩個一起挑的,很漂亮吧?」霓美說完後便指著水族箱中的魚,確實是色彩鮮豔的觀賞魚。王警官看了之後,突然靈光一閃,隨即冷笑道:「還真是天下最毒婦人心啊!為了錢居然連枕邊人都能痛下殺手!妳的哭戲不用再演了,老實認罪吧!」

請問:王警官為何能確定是霓美殺了明修?
答案:基本上色彩鮮豔的觀賞魚都是熱帶魚。要飼養熱帶魚,一定要注意水溫。尤其在冬天,若是沒有隨時保持水溫而導致水溫降低,熱帶魚就會冷死。明修死亡的時間是12月,當時季節為冬天。如果明修在三天前死亡,又沒有其他人維持水族箱的水溫,熱帶魚應該早就冷死了。但是熱帶魚卻還活著,這就代表這三天內一定有人進屋去維持水溫。而明修死亡後,霓美就成為唯一能進入屋子的人,因此她說三天內完全沒有返家的話是謊言。事實上電腦打字的遺書也是她故佈疑陣,兇手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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